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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宿迁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(试行)》政策解读
来源:《宿迁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(试行)》政策解读    发表时间:2026-02-04     阅读次数:     字体:【
近日,宿迁市科学技术局印发了《宿迁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。
  一、起草背景
  为加强宿迁市科研诚信建设,营造良好科研创新生态,根据《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》《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》(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)、《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》(国科发监〔2022〕221号)及《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》(苏科规范〔2025〕5号)等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  二、主要内容
  《办法》共七个部分,总计28条。主要内容如下。
  第一部分,总则。明确了《办法》的文件依据、适用范围。
  第二部分,管理职责。明确了市科技局、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、高校院所、企业、社会组织、专业服务机构等各责任主体的管理职责。
  第三部分,科研诚信管理。明确了科研诚信管理原则、科研诚信记录信息内容、失信信息类别。
  第四部分,科研失信行为认定。明确了科研失信行为的认定、宽容失败的条件。
  第五部分,科研信用信息应用。明确了科研信用信息的应用,对失信主体的处理措施,及从轻从重处理情节。
  第六部分,失信行为信用修复。明确了失信行为信用修复的流程及相关规定。
  第七部分,附则。明确了对未尽事宜的处理规定,及《办法》实施期限。
  政策文件:http://kjj.suqian.gov.cn/skjk/zcfg/202601/2318dfa63c0f49aea56a57a5b7290a48.shtml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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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导文件:国办发(2014)第21号《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(2014-2020年)》通知
国办(2007)第17号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》通知
国务院办公厅《征信业管理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1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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